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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攻坚丨风雨兼程,“雷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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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罗源县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4-05-29 10:07:06 打印 字号: | |

523日清晨天色灰朦,雨声淅淅罗源法院执行干警迅速列队集合风雨无阻、步履不停奔赴罗源凤山镇、松山镇等地开展集中执行行动本次行动主要针对小标的、涉金融债权案件开展集中执行行动共出动干警15人次奔赴7处执行现场强制腾房2拘传1执行和解2现场释法2执行行动还通过福建电视台“第一帮帮团”栏目进行现场直播,直播观看人数达70余万人。

01善意执行促和解

某银行与胡某勇、胡某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判决,胡某勇应偿还银行借款本金5万元及利息,胡某辉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决生效后,因胡某勇未履行还款义务,银行遂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罗源法院查封了胡某勇名下房产,送达了评估拍卖裁定和腾房公告,但胡某勇至今既未联系法院,也未主动迁出房屋。

执行干警来到被执行人胡某勇住所地,胡某勇妻子表示收到执行文书后已还款1万元,剩余款项分期还款。执行法官当场联系银行核实情况,经确认情况属实。鉴于该案已偿还部分欠款,本次行动已起到一定震慑作用,执行干警决定暂缓腾房,并当场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

02提供担保需谨慎

某银行与游某础、游某、游某奎等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判决,游某础、游某应偿还银行借款本金35万元及利息,游某奎等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因游某础、游某未履行还款义务,银行遂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发现仅被执行人游某奎名下有房产。在查封上述房产后,向游某奎送达评估拍卖裁定和腾房公告,但被执行人至今未迁出房屋。

在被执行人游某奎家中,恰巧游某奎去接孩子放学,执行法官向游某奎妻子进行释法说理:“因为主债务人和其他担保人都没有财产,目前只查到你和你老公名下这套房产可供执行,你老公作为担保人需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过了一会儿游某奎接孩子回家,表示无力偿还,执行干警立即将其拘传到法院。迫于执行压力,游某奎紧急联系家人筹款,最终游某奎家人到银行还款2万元,并与某银行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剩余款项分期偿还。

03释法说理促执行

某消费金融公司与雷某杰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判决,雷某杰应偿还借款本金8万余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因雷某杰始终未履行还款义务,某消费金融公司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罗源法院查封了被执行人雷某杰名下房产,并送达评估拍卖裁定和腾房公告,但雷某杰未配合腾房。

执行干警敲门无人应答后开始宣读搜查令,并进行强制撬锁。入户后,执行干警发现雷某杰妻子在家,经释法说理后,其主动收拾行李物品离开。执行法官对屋内财物登记并确认雷某杰妻子已取走贵重物品后在入户门上张贴封条,后续法官将对该房产进行评估拍卖。

执行事关公平正义“最后一公里”

事关群众对司法的信任感和满意度

下一步

罗源法院将持续加大执行力度

常态化开展涉民生、涉金融、小标的等

案件专项执行行动

全力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让群众的“纸上权益”早日转化为真金白银


 
责任编辑:罗源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