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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司法丨设基地、搭平台、强联动,共同守护植物界“活化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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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罗源县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3-12-25 16:00:23 打印 字号: | |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1219日上午,罗源县人民法院、罗源县人民检察院在西兰乡甘厝村举行罗源县水松群落生态司法保护基地揭牌仪式。罗源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池开通,罗源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森,西兰乡党委书记杜武义,西兰乡乡长郑秀华及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村民代表参加活动。

水松,素有植物界“活化石”之称,为我国特有树种,列入《世界自然保护联盟濒危物种》红色名录,被评为极危等级。根据权威调查数据显示,目前,全国水松共912株,福建水松数量达573株。罗源县西兰乡甘厝村水松天然更新群落占地81亩,主要包括76株水松植株及一定数量的幼苗,为目前全国范围内勘察到面积最大的水松天然更新群落。

在甘厝村,参加活动领导及代表共同为“罗源县水松群落生态司法保护基地”揭牌。该基地的设立,将为水松群落提供零距离的司法保护,优化濒危物种保护“科普+法治”的融合成效,搭建展示罗源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工作平台。

揭牌仪式后,参加活动领导及代表实地参观了水松群落生态司法保护基地,了解水松的分布范围、种群数量及生长习性。眼前的水松错落有致,时至冬季,虽枝叶枯黄,但仍旧挺拔矗立。在水松群落保护基地标识牌上的二维码则可以获取保护小区简介及法官、检察官的联系方式,更好地加强水松司法保护工作。

随后,县法院、县检察院联合西兰乡政府共同签署了关于加强对罗源县珍稀水松群落生态司法保护工作的协作意见,针对加强日常监管、强化职能部门沟通协作、开展生态普法宣传等内容达成协作意见。

司法助力生态环境多样性保护,任重而道远。下一步,罗源法院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构建“巡回审判+司法宣传+生态修复+综合治理”司法保护体系,以最有力的司法担当和司法作为构筑绿色生态屏障,切实推进县域古树名木保护常态化、规范化、科学化,为罗源生物多样性保护贡献司法力量。


 
责任编辑:罗源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