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源县人民法院坐落于罗源县凤山镇东外路,成立于1951年7月。内设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生态环境审判庭(综合审判庭)、执行局、审判管理办公室、政治部、督察室、综合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下辖海滨、飞竹两个派出人民法庭。总编制68人,其中行政编制61名,工勤编制7名。现在编政法干警54名(其中员额法官25名)。
近年来,罗源法院在县委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和上级法院指导下,在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扎实推进主责主业、持续护航中心大局、不断深化改革攻坚,着力打造“小而全、小而精、小而优”法院。2021年以来,共有8个集体、18人次受到省市级以上表彰,荣获“全国三八红旗集体”“人民法院党建工作先进集体”,被最高人民法院命名为“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连续五届获评“省级文明单位”。
勇立潮头破浪行,奋楫扬帆正当时!罗源县人民法院全体干警将继续传承历史、开拓未来,为全面建设现代化美丽海湾城市贡献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