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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长接待日长效化 罗源法院秉承“三颗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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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立案庭  发布时间:2014-10-27 11:53:54 打印 字号: | |
  罗源法院院长接待日已形成长效机制,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杜绝群众信访“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已然成为当事人向该院表达诉求的一面窗口。

  罗源法院秉承“三颗心”,为群众畅通司法渠道,达到司法沟通“零距离”:一是“恒心”。罗源法院积极贯彻落实福州市中院《2014年福州市两级法院信访工作的要求》,推行每月15日“院长接待日”制度,无论15日是否为节假日,均由院领导轮流、相关业务庭庭长及经办法官接待群众来访,现场解答来访群众问题。二是“爱心”。面对案件已进入执行阶段,且当事人家庭特别困难的情况,院领导会立即通知该案的执行人员到场,同当事人进行面对面沟通,告知其案件执行近况;接待信访人员会将其情况进行记录,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情况下,走访其所在村、乡镇,为其申请低保,缓解燃眉之急。三是“耐心”。面对情绪不稳定的群众,接待信访人员一杯茶、一句问候,做到耐心听取诉求,认真做记录,进行法律释明,这些会让当事人既感受到法律的威严,又能感受到被关怀、被理解、被尊重的氛围,拉近了与来访群众的心与心的“距离”,又能得到当事人的信任,对化解信访案件奠定了基础。

  今年1-10月份,罗源法院共开展院长接待10场,共接待172批次,来访群众240人次:其中群众来访诉求关于执行的案件有125人次,关于再审咨询的1人次,其他法律咨询的46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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